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首先要对物品进行初步鉴定,是否符合博物馆入藏标准、宗旨性质,具有历史艺术、科学研究价值,能够满足收藏、展陈、科研,填补馆藏空白。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1.藏品征集应紧密结合本馆的性质和特点,围绕陈列展览和研究等业务工作而展开。
2.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出土文物;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,重要的文献资料、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。
3.与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,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。
4.反映各时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。
5.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。
6.所有拟征集藏品均须通过博物馆理事会的鉴定评估。
二、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1.在入库收藏时,首先填写《文物藏品入库凭单》,由馆领导、部门负责人、文物统计员和文物保管员共同签字作为入库凭据。
2.进行初步鉴定,一般不对藏品进行定级,对需要定级的文物需要该领域邀请专家组成员进行评审。
3.在藏品登帐时,给藏品编写总登记号,填写名称、时代、数量、来源、现状等信息。
4.给文物藏品拍摄照片,建立藏品数字档案。
5.建立藏品编目卡片,逐项填写编目卡片上的全部项目内容,并附藏品照片。
6.按照藏品档案的要求给文物建档,并将藏品数据录入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。